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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借用輔具前請詳細閱讀以下事項,並同意下列規範
  1. 本中心提供之輔具均為教育部財產,僅提供租借而非贈予。
  2. 高中職學生最高借用年限為五年,大專生最高借用年限為六年,研究所及專技學生最高借用年限則同等於各校規定之最高修業年限。但學生應於轉學、休學或畢業離校前將輔具歸還校方,再由校方歸還大專校院肢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
  3. 學生若因輔具不適用或其他因素閒置不用時,應辦理歸還手續,將輔具歸還校方,再由校方歸還管理中心。
  4. 輔具租借目的在於降低肢體障礙對學習造成的影響,因此僅提供學習相關輔具;生活、復健等相關輔具,例如:如進食輔具、穿衣輔具、跑步機、站立桌等均無法提供。
  5. 本系統供之輔具須能回收再租借,故過於個人化之輔具,例如:背架、義肢、特殊鞋墊、取模訂做之座背墊系統均無法提供,建議由其他管道申請補助。
  6. 校園無障礙環境改善及相關輔具,例如:爬梯機、電梯、斜坡等,非此計畫補助範疇,須由校方尋求其他資源。
  7. 非管理中心租借之輔具或學生私人購買之輔具若需改裝、維修,本中心無法提供;但本中心租借之輔具若需改裝或維修自然損壞處,其相關費用由管理中心支應。
  8. 租借輔具前,必須經由專業人員評估,專業人員僅開立學生所需輔具之規格,管理中心僅提供符合該規格之輔具,無法提供指定之輔具品牌。
  9. 學生使用輔具前須經由專業人員指導後方可使用,若專業人員判定學生操作上有安全疑慮,為顧及學生安全,恕管理中心無法提供輔具租借。
  10. 管理中心僅提供輔具租借及專業評估、指導,若非輔具本身設計及製作之問題,則輔具使用過程中發生之意外須由學生自行負責。
  11. 學生所需之學習輔具若需特殊設計,得視國內廠商在技術及人力上是否能製作,管理中心僅能盡力尋求資源。

大專校院肢障學生學習輔具評估流程圖

大專校院肢障學生學習輔具評估流程圖

教育部 學校 學生 網路管理系統 學習輔具管理中心 全國各服務中心

教育部
  1. 年度經費核發
  2. 學期開始前通知學校相關評估資訊
  3. 核定採購輔具規格、數量
  4. 整體肢障輔具服務系統運作監督
  5. 績效考核

學校
  1. 寄發自我評量表
  2. 通知年度新生,前往服務中心接受評估
  3. 學生輔具資料列檔協助管理
  4. 肢障輔具報修

學生
  1. 約定時間前往輔具中心評估(視情形由服務中心到校評估)
  2. 學習、試用新輔具
  3. 肢障輔具報修
  4. 休學、轉學、畢業將輔具繳回服務中心

網路管理系統
  1. 學習輔具服務中心及相關資料上網
  2. 肢障學生資料建置
  3. 評估資料建置
  4. 共用輔具資料建置

學習輔具管理中心
  1. 承接委辦計畫
  2. 支付服務中心費用
  3. 網路管理系統建置、管理
  4. 全國各服務中心資料彙整、管理
  5. 辦理訓練課程、開發新服務中心
  6. 擬採購輔具規格、數量呈報教育部
  7. 輔具採購、與服務中心共同驗收
  8. 輔具送學校
  9. 建置輔具回收、再利用系統

全國各服務中心
  1. 評估大專肢障學生適用輔具(視情況到校評估)
  2. 輔具採購建議、共同驗收
  3. 相關使用輔具訓練
  4. 輔具使用追蹤
  5. 輔具維修、調整
  6. 回收共用輔具,整理後清單轉交輔具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