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中心提供之輔具均為教育部財產,僅提供租借而非贈予。
- 高中職學生最高借用年限為五年,大專生最高借用年限為六年,研究所及專技學生最高借用年限則同等於各校規定之最高修業年限。但學生應於轉學、休學或畢業離校前將輔具歸還校方,再由校方歸還大專校院肢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
- 學生若因輔具不適用或其他因素閒置不用時,應辦理歸還手續,將輔具歸還校方,再由校方歸還管理中心。
- 輔具租借目的在於降低肢體障礙對學習造成的影響,因此僅提供學習相關輔具;生活、復健等相關輔具,例如:如進食輔具、穿衣輔具、跑步機、站立桌等均無法提供。
- 本系統供之輔具須能回收再租借,故過於個人化之輔具,例如:背架、義肢、特殊鞋墊、取模訂做之座背墊系統均無法提供,建議由其他管道申請補助。
- 校園無障礙環境改善及相關輔具,例如:爬梯機、電梯、斜坡等,非此計畫補助範疇,須由校方尋求其他資源。
- 非管理中心租借之輔具或學生私人購買之輔具若需改裝、維修,本中心無法提供;但本中心租借之輔具若需改裝或維修自然損壞處,其相關費用由管理中心支應。
- 租借輔具前,必須經由專業人員評估,專業人員僅開立學生所需輔具之規格,管理中心僅提供符合該規格之輔具,無法提供指定之輔具品牌。
- 學生使用輔具前須經由專業人員指導後方可使用,若專業人員判定學生操作上有安全疑慮,為顧及學生安全,恕管理中心無法提供輔具租借。
- 管理中心僅提供輔具租借及專業評估、指導,若非輔具本身設計及製作之問題,則輔具使用過程中發生之意外須由學生自行負責。
- 學生所需之學習輔具若需特殊設計,得視國內廠商在技術及人力上是否能製作,管理中心僅能盡力尋求資源。
大專校院肢障學生學習輔具評估流程圖